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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內容: | 取消訂車注意事項~愛注意喔!! | From:花蓮小馬名星租車 |
取消訂車注意事項: 如預約人因故取消用車時,須酌收營業損失(訂金為總租金50%) *於預定取車日前1~3日內取消(不含取車當日)扣除已付訂金100% *於預定取車日前4~6日內取消(不含取車當日)扣除已付訂金60% *於預定取車日前7日內取消(不含取車當日)扣除已付訂金30% ***102年清明節訂金已付者本公司不予退訂請注意!!! 註1:春節期間之手續費收取規定依當時花蓮小馬網站公告為準 註2.若為不可抗力之因素(例:陸上颱風警報)則可全額退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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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日期: | 2013/03/10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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